花斑酷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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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戴一天仙女棒的感受||小秘书夹得好紧太爽了h

2022-12-31花斑酷妞

几天后。

历城。

“据M国卫星网报道,当地时间凌晨1时,恐怖组织突现XX街头袭击普通民众,死伤惨重,具体伤亡数据仍在统计中。”

林枫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,心狠狠一颤,因着自家老大程默寻,他一直关注着苏灵欢的情况,所以他知道…苏灵欢现在就在M国。

他抓起车钥匙一路狂飙到了程默寻的病房,看着双目紧闭的苍白男人,他咬咬牙就俯身捏住了男人的肩膀,刻意提高了音量在他耳边说:“老大,嫂子出事了,M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,嫂子…恰好在交战区,你如果再不醒,大概只能去收尸了…”

“你说什么?”沙哑至极的声音忽然响起,这嗓音就像是在沙漠中行走多日没有饮过一滴水的旅人发出的,林枫甚至都听出了干涸的声带摩擦着血肉的痛苦。

林枫本想骂骂他,但见状只是叹了口气,尽量用平缓的语气将新闻播报的内容转述给了程默寻。

男人眸底血色加深,额上青筋迸出,脸上颧骨都已经瘦到突兀,看起来狰狞可怖。

须臾,他才艰涩地开口说:“给我订最快的航班去M国。”

“飞往M国的航班已经全部取消,谁都去不了。”

“我的私人飞机呢?”

“老大!”

林枫气得脸色都白了,“你昏迷了这么久才醒,身体还很虚弱,能不能别闹了?你可以派咱们在美国的私人医疗队去找嫂子,你也可以捐赠救灾物资,你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,何必非要自己过去?”

“让医生随行,林枫,我今晚一定要走!”

“如果一定要去,我去行不行?我一定帮你把嫂子带回来。”林枫的头皮都绷紧了,一直突突地跳。

他猜得没错,苏灵欢就是程默寻的药,可这个药若是用得不好,就成了毒药。

就程默寻现在这副样子,去M国交战区,除了送死他再也想不出别的结果。

程默寻摇头,尽管虚弱到了极点,开口却还是一贯的坚决,“我不亲自去,不放心!欢儿一个人在那里,一定很害怕。”

拗不过程默寻,林枫、主治医生陪着他一起启程前往M国。

第二天午后,一行人抵达了离战区最近的一处空地。

甫一下机,所有人都捏住了鼻子,除了…程默寻。

空气中全都是火药味和血腥味交杂的混合味道,闻着让人作呕,甚至有些尸体已经被蚊虫叮咬到发出了腐败的臭味。

这是人间炼狱!

和历城相比,一个天上,一个地上。

林枫捂紧了唇鼻,实在没想到在和平年代还会有这种惨状在地球的另一边频频发生。

沿途走来,他听民众们说这样的惨况不过是常态。

随行的医生眼睛都红了,他对程默寻说:“默寻先生,我能不能救救这些人?他们有的其实还活着。”

“去吧!”

每个人的能力虽然有限,但能救一条命便能多一个活下来的希望,也是好的。

程默寻不顾林枫的反对,让林枫留下来保护医生后就独自一人循着苏灵欢在M国落脚的地址去找她了。

“苏丫头,等着我!无论如何…一定要活着。”

踏在这焦黑大地上的每一步对于程默寻而言都是折磨,他含着参片,不过须臾,额上已经冒出了一圈冷汗。

“你好,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叫‘苏灵欢’的记者,她是中国人,长头发圆圆脸,笑起来特别有感染力,你见过吗?”

程默寻不知道自己已经重复问过这个问题多少遍了…

“苏灵欢!你到底在哪里?我错了,我不该放你走,我不该以为让你走你才会幸福!原谅我好不好?再给我一次机会,欢儿,这一次,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!”他站在街道中央,扬声大喊着,声音悲怆至极。

砰——

砰砰砰——

程默寻躲在一根石柱后,捂着耳朵,头一次感觉自己离战争这样近。

他只要一想到苏灵欢曾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过一个多月,他就心惊得不行。

枉他爱了她整整七年,到最后竟然连最基本的安稳都给不了她。

是不是如果他没有出现在苏灵欢的世界里,苏灵欢就根本不会来M国?根本就不会遇到这次恐怖袭击?也不可能游走在生死的边缘?

砰——

不远处的一辆中型油车忽然爆炸,火光几乎映红了半边天。

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男人去感伤,耳边连绵不绝的爆炸声、群众凄婉尖锐的喊叫声,政府军字字铿锵的怒吼声,隐蔽在暗处的恐怖组织成员魔鬼般狂乱的笑声全都交杂在一起,在他耳边不停地碰撞着。

程默寻只能扶着石柱慢慢地往前走,他睁大了眼睛,不停地张望着,期盼着在某个地方能出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身影。

攸然,一个身着天青色长裙的女人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。

仅仅是一个背影都让他乱了分寸。

“欢儿,是你吗?”他边跑边扬声大喊着,可他的声音再大也难以穿透这混乱的战场。

眼见着这道身影离他越来越远,男人拿出了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了她的身后,长臂正要勾住女人的手腕时,流弹激射而来。

他下意识地就用自己的背部为她挡住了子弹。

“欢儿…”他倒下时,嘴里仍不忘喃喃着她的名字。

程默寻醒来的时候,夜幕已经降临。

他躺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帐篷里,不知是伤得太重出现了幻觉,还是动乱依然在持续,他感觉到地面还在震颤。

他睁着眼睛,没有焦距地看着虚无的一点看了许久,神思回笼的时候就开始继续喊着:“苏灵欢…欢儿。”

“先生,您就是灵欢妹妹口中的那位大叔吧?”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端着一杯温水走了过来。

“你是?”

女人用温水化了药后才抬起头,“感谢你的救命之恩,虽然是因着你把我看成了灵欢妹妹,但总归是救了我一命。”

什么意思?

他认错了人?

不会的,这辈子他认错任何人都不可能认错苏灵欢。

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也穿着天水青的长裙,也有着一头及腰的黑发,可他就是知道方才在街上见到的那个人不是她。

程默寻推开了女人递给他的汤药,目光如隼,冷言开口:“为什么要骗我?欢儿在哪里?”

“我和灵欢都是国内派到M国的战地记者,共事的这段时间我们处得不错,但昨天凌晨恐怖分子忽然袭击后我们就走散了,我也在找她,但暂时还没有找到…你也别太担心了,灵欢很机灵,她肯定还活着。”

程默寻蹙眉,“我不会认错人,刚才在街上的那个人就是她,你把她藏到哪里去了?”

男人言语中的笃定让女人心惊,她诧异:“你就那么笃定?”

“你试试将一个女人放在心上七年,她的一颦一笑都会刻在你的心上,比起了解自己来你甚至更为了解她,这样…怎么会认错?”

女人眸底隐有动容,“怪不得灵欢妹妹对你一直念念不忘,你…值得。”

【怪不得灵欢妹妹对你一直念念不忘。】

念念不忘?

程默寻抓住了重点,激动地上半身都直起了一个怪异的弧度,“你说什么?欢儿对我念念不忘?“不然你以为我为何会知道你是她口中的‘大叔’?灵欢妹妹每天晚上都会对着一副素描画发呆,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。寥寥数笔,虽然简单,但画出了你的神韵,所以我一眼就认了出来。我问过她,画中人是谁,她表情有些怆然又有些幸福,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,是个高不可攀的峰,是对她非常重要的大叔。”

“她…在哪里?求你了,求你告诉我他在哪里。”

一向矜贵高雅的程默寻,为了得到苏灵欢的下落,不惜去求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。

女人惊呼,艰难地扶稳了程默寻,语气里都是不可思议,“你不要命了?你背部刚中了一枪,虽然没有伤到要害,但也要静养几日。你别乱动!”

“我这条命都是欢儿的,她不要我了,我还要这条命干什么?这次来M国我就是要找回她,如果找不到,还不如就让我在此长眠,永远陪着她。”

女人:……

知道爱情深刻,却不知爱情能蚀骨。

这样的爱,她从未见过…

没想到在这个大多数女人都在抱怨好男人不多的世道里,还能有像程默寻这种男人的存在。

无疑,苏灵欢很幸福。

女人笑了笑,“程先生,你打动了我。别那么悲观,你和灵欢妹妹谁都不会死,你们这么相爱,更大的幸福定然会在未来等着你们!明天早晨灵欢会来给你送药和早餐,但她只会放在门口,不会进帐篷,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时机了。”

……

程默寻一夜未眠。

他生怕一个晃神就会错过苏灵欢。

终于,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的时候,程默寻在帐篷的入口处看到了一个剪影。

他激动地呼吸都乱了节奏,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个病人。

他挣扎着下了床,双脚落地的刹那便感觉到背部的濡湿,大概是伤口裂开了,他脚步微微一顿就冲了出去,直接抱住了门口的那个女人。

女人穿着一身浅灰色的休闲套装,长发挽起,扎成了一个很青春的丸子头,就那样浑身僵硬地被他纳入了怀抱。

这一刻,男人空了许久的心终于填满了。

从不知,他竟然这般容易满足,只是一个拥抱,他就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。

不知过了多久,他怀中的女人才叹了口气,僵硬的手臂软了软,缓缓地回抱住了男人,“你怎么这么傻?”

程默寻身子一震,浑身的血液都一股脑儿地朝着脑门冲,不自禁地将圈住女人的手收紧了几分,他真恨不得将她揉进他的骨血,这样才能让她时时刻刻都和他在一起。

“丫头,终于找到你了…真好。”他心中的欢喜像是小小块投入湖面,漾起微波,逐渐扩散,越来越大。

女人吸了吸鼻子,眼眶都红了,突然小手一顿,她急忙从他怀中退了出来,绕到男人的身后,撩起他的T恤,眸光触碰到那抹鲜红时,心狠狠一抽,嗔骂道:“你能不能安分一点?这么大把年纪的人怎么还不知道照顾自己?”

前一秒还为她的关心暗喜的男人忽然黑了脸,勾起苏灵欢的下巴,幽幽道:“我这么大年纪?嗯?嫌我老?”

苏灵欢:……

“进去,躺下,脱衣服,趴着!”

程默寻捏了捏她的手,嘴角噙着抹坏笑,“这么猴急啊?我还是个病人呢,还是个上了年纪的病人!”

苏灵欢一掌拍到了帐篷的布上,眯起眼,指着床铺,勾了勾手。

她这幅样子啊,他真是爱极了。乖乖躺了下去,任由她给他处理伤口,柔软碰上坚硬,难言的酥麻从男人背部蔓延开来,身子一下就热了起来。

有些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
苏灵欢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被男人压在了身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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