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斑酷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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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大叔奔现后(1v1) 总裁边走边撞楼梯

2022-01-09花斑酷妞

“从前,有一只可爱的大白兔,住在一座甜美的胡萝卜岛上,每天日出而食,日落而息,安逸地生活着。直到有一天,一只背着降落伞的小灰狼从天而降,打破了大白兔原本平静的生活。

于是乎大白兔绞尽脑汁,一门心思地想将小灰狼赶出胡萝卜岛。奈何小灰狼太狡猾,大白兔用尽毕生智慧,也未能将小灰狼赶走。最后,大白兔决定离开胡萝卜岛,去白萝卜岛生活。但是,白萝卜岛四周常起风浪,且十之九日暴雨连天,着实不适宜居住,无奈之下,大白兔只得重新返回胡萝卜岛。为了可以和平共处,大白兔在胡萝卜岛中心画了一条分界线,且制定了五项原则一、不得越界,二、不得越界五、不得越界。就这样,大白兔和小灰狼一起在胡萝卜岛住了下来”

我叫舞衣。

没错!这就是我的本名身份证上的那种。舞姓乃今之稀有姓氏,现行罕见,却为古姓,据说出自姬姓,是周朝宫廷舞师的后代。听上去似乎还挺神秘的,感觉这姓氏背后隐藏着许多秘密,毕竟自古宫廷多故事嘛!

而至于我名字的由来?那便朴实无华得多了!

因为我出生于五月一日,母亲是位舞蹈演员,故而得名舞衣。

是的!就是这么简单,就是这么随意。

然而,还有更随意的。我还有个比我小六岁的未婚夫,准确的说这是一桩娃娃亲,还是隔辈的。为什么说是隔辈的呢?那是因为当年我外公,与他战友为彼此尚未出世的孩子结了娃娃亲,结果两家生的都是闺女,夫妻没成就变闺蜜了。后来姐妹俩一合计,上一辈的亲事没结成,那就延续到下一辈继续,是以这娃娃亲就顺理成章的传到我这了。不过,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,姐妹俩前后脚结的婚,第二年我便呱呱坠地,而对方却迟迟没有动静,直到我六岁那年,一个叫唐宋的小子,在殷殷期盼中降生了。因为他爸姓唐,他妈姓宋,故而取名唐宋感觉比我的名字,也没用心多少。

记得当时我妈欢喜的嘴都合不拢了,像是自己得了个大胖儿子似的,抱着唐宋那小子赞不绝口道:“瞧我女婿长的多俊呐!将来一定是个帅小伙儿!”然后转过头,满面春色的对我说,“舞衣啊,你可有福啦!”

我当时并不明白「女婿」是个啥,只是觉得唐宋这娃娃肉嘟嘟,白净净的,很是可爱。比起我那些不会笑,也不会动的娃娃们要有趣的多。虽然他也不怎么笑,但是他会皱眉啊!每次我戳他胳肢窝儿时,他都会皱起小眉头看着我,表情十分逗趣儿,每每都会令我欢笑不已。所以,当母亲说我有福时,我便欣然接受了。谁知这竟成了唐宋那小子之后拿来逼婚的“铁证”!

哎!~现在想想,真是悔不当初啊!

我自觉和唐宋那小子八字相冲!

小时候我特别好学,五岁半时就天天背着小书包,嚷嚷着要去上学,家人不忍打击我的求学欲,便托关系找门路的把我塞进了学前班,结果我非常争气的在学前班足足呆了两年多才升上小学。每次说到这儿,我妈都会拿唐宋那小子出来对比。正所谓没有对比,就没有伤害。唐宋那厮简直不是正常人!他同我一样,都是五岁半上的学前班,结果半年后他就升上小学了,而且与我同读一所小学。妈妈们为此欢欣雀跃,还办了一场庆祝宴,我妈最是兴奋,我升小学时都没见她如此高兴,就更别说为我举办个庆祝宴了。我并不喜欢这个“小尾巴”,总想快点甩掉他。后来我升学上了初中,终于如愿以偿,甩掉了唐宋这条“小尾巴”。结果好景不长,唐宋那货竟然跳了两级,与我再次狭路相逢于同一所中学,我初三,他初一。于是我翻着白眼,啃着指头,再次翘首以盼,期望快点升高中。然而,这次好景更短,唐宋那小子提前一年参加了中考,并且好巧不巧的考入了我们高中,我当时得知此“噩耗”时,真真是欲哭无泪啊!我严重怀疑唐宋那家伙长了两个大脑!为此我还设计将他骗去医院,连哄带吓的按着他做了一个脑CT,然而检查结果却十分正常。无奈,我只得继续翻白眼,啃手指,好不容易熬到了高三。

我心里盘算着,唐宋那小子成绩那么好,一定会考去北京或是上海,毕竟大城市名校多,机会也多,有点才华的都想去一展抱负,于是我心一横,报考了本省的H大。虽然H大也算是省内重点大学,但在全国大学排名中便名不见经传了,所以这一次肯定能稳稳甩掉唐宋那小子。去大学报道的那天,我欢欢喜喜的同一众亲朋告别,临上车前还抱了下唐宋那小子,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抱他,算是跟这条“小尾巴”正式断别的一个仪式吧。所以说,人啊,还是不能太得意忘形。就是我的这一抱,让我亲妈和唐宋他亲妈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,她们竟然觉得将我与唐宋这对苦命小鸳鸯,就这么活生生分开,委实太残忍!甚至太不人道了!于是乎姐妹俩一合计,第二年竟也让唐宋报考了H大!真是人算不如亲妈算啊!就这样,我和唐宋再次成为了校友。

哎!~现在再想,亦是悔不当初啊!

大学时期,就是因为有唐宋那家伙的存在,我一场恋爱都没谈成。于是乎,为了不让自己日后成为嫁不出去的老姑娘,我绞尽脑汁,冥思苦想,咬着牙根儿暗自筹谋。终于,在学长和学姐的鼎力相助之下,大学一毕业我便顺利去到海外工作,成功和唐宋那小子say goodbye了。但是,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,唐宋这个患有严重恐高症的家伙,竟然会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跑到国外读研!而且还是我所任职的学校!为此我食不知味了整整三日!第四日我便想通了,正所谓“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”,既然一计不成那就再换一计,三十六计总有一计适合唐宋那小子比如“美人计”。于是,我再度联合学姐学长,预谋在唐宋十九岁生日时送他一份大礼。为此我不惜花费了整整一个月的薪水,组织了一场豪华的生日趴,party上一水儿的妙龄女郎,都是我和学姐还有学长自各处精心搜罗,邀集而来的,基本上皆是与唐宋年龄相仿的美少女,性感火辣的,温柔贤淑的,高贵冷艳的,一应俱全,真可谓百花齐放,美不胜收啊!我便于此万花丛中一脸奸笑的对唐宋道:“看上哪个跟姐说,姐给你做主!”结果这货扫了一圈儿后,眼神似冰又似火地落在了我身上,淡定吐出一个“你。”字,旋即一把拉过我,一手稳住我的腰,一手扶着我的头,俯身擒住了我的唇,整个过程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。事后这小子竟还一本正经,大言不惭的对我说,“这份大礼我很喜欢。”

是啊!这礼可大了!这是我的初吻!初吻!初吻啊!

笔者后记之角色外传

唐宋,外表高冷,气质清贵,眉宇间隐隐透着与之年龄截然不符的沉稳与内敛,一双修眸清曜如月华,看似清冷,实则柔悫细腻。因着这样的性情,他鲜少与人交际,自然也不会有知己好友,可他却有一位整日盘算着要“红杏出墙”的未婚妻,名曰舞衣。

从唐宋第一眼见到舞衣,他的世界便注定全部是她的,而她也注定只属于他一人。

他可以任她去看墙外的风景,而他会站在墙角守护她,叫那风景不得越雷池半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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